2018年8月1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上贴出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管理,在总结前期授权符合资质的行业协会对部分无人机驾驶员证照实施管理的创新监管模式经验的基础上,飞行标准司修订了咨询通告《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民航局授权行业协会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自动转换为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电子执照,原合格证所载明的权利一并转移至该电子执照。
视距内驾驶员报考条件:
超视距驾驶员报考条件: